海关总署回应商务部:iPad高进口税为方便旅客


作者:author 添加日期:2010-11-16 [留言]


视频:商务部称iPad入境征千元税有违WTO规则< an cla ="vtime">1'4''< an cla ="vbutton">视频:商务部称iPad入境征千元税有违WTO规则

  本报讯 (记者 胡红伟)针对近日iPad千元进口税被指过高的风波,海关总署昨日作出回应,称iPad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海关总署称完税价格按规定

  海关总署通过媒体发布了《海关总署就进出境旅客所携物品验放标准答记者问》。根据中国广播网昨日刊发出的问答内容,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对旅客反映的iPad不到4000元,但入境的时候海关要按5000元征税的问题,做了上述回应。

  黄熠还表示,由于对个人行邮物品的管理是以便利和简化为原则的,为了避免在通关环节因审定个人物品价格给旅客带来的不便,海关依据《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对相关物品确定商品类别和完税价格。由于商品购买地点、购买时间、具体型号的不同,即使是《归类表》中的同税号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也会出现差异,有的高于价格表中所列价格,有的低于价格表所列价格,这都是正常的。

  他说,目前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笔记本电脑适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这一价格兼顾了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高于5000元,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低于5000元的情况。

  黄强调,会定期对《完税价格表》中常见商品的价格调整,使其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加快《完税价格表》调整和发布频率。

  商务部人士指征税千元过高

  iPad千元税风波备受关注,商务部相关部门也曾向海关总署发出了咨询函。此前本报报道,商务部人士对iPad千元税提出,海关规定与WTO规则有不相适应之处,体现在两点。首先,WTO《信息技术协定》要求IT类产品逐渐降低关税至零,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因此iPad的进口税率为20%明显过高;其次,iPad产品价格很多只要3000多元,海关对iPad计为5000元完税价格的规定与WTO《海关估价协定》不太一致。

  昨日海关没有回应是否和WTO规则不一致,也没有回应汇率的质疑,对完税价格等问题的解释。

  “个人物品免税限值与发达国家相当”

  针对5000元个人物品免税限值额度被认为过低的问题,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回应称,考虑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目前我国确定额度与发达国家规定的免税限值水平基本相当。

  他解释说,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是较为普遍的国际实践,对超出限值物品实行按全部价值征税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

  目前,我国对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对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2000元。

  有旅客提出,现在随便一件高档物品就超过了海关规定的限值。黄熠回应称,海关主要对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和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价值超出免税限值的物品征税。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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