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昨日通报,包括“九阳生活电器”、“每时乐”、“好的”、“半球”、“多乐”等品牌的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虚标产品功率,并拒绝对消委会函告作出答复。
2010年8月至9月,四川消委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对成都市区市场上的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开展了一次商品比较试验。其结果是,成都市场上仅七成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超过九成的样品虚标产品功率。
此次比较试验采用了异地送检的办法,由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实施技术检测。
虽然23组样品都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但有21组样品实际输入功率与标称功率偏差在-20%以上,其中有7组超过-30%,有一组的偏差甚至达到了-57.5%,虚标产品功率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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